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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這段時間,廣東東莞市南城第一國際匯一城近百清潔工很鬱悶,因為“長相”竟成為決定工資高低的標準之一。年紀輕、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則為1650元,而兩者工作量幾乎差不多。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支隊隊長何柱堅表示,這種行為屬於明顯的“就業歧視”。(10月15日《南方都市報》)
  @郭楊陽:不可否認的是,不同工作對於求職者個體的素質要求不同,外在體徵當然也是個體素質的重要內容。特定工作對於外貌形象有不同的要求,很多時候也不涉及就業歧視。但是,大多數對於外貌的限定是建立在工作的需要上的。而具體到東莞的這些清潔工身上,只要體力能勝任保潔工作,又有著較強責任心,就能把保潔工作做好。除此之外,又何須糾結於清潔工的外貌?一張漂亮臉蛋能把地掃得更乾凈?還是大廈內工作人員看到美貌保潔員就可以自覺不亂扔垃圾?
  有個說法叫做“眼球經濟”,近年來又繁衍出一個詞彙叫做“外貌協會”。不得不承認的是,在社會的許多層面,人們對於外貌都有或明顯或潛在、或正當或無理的要求。但是,當這種要求以明目張膽歧視的形式演繹到了清潔工身上,還是令人難以接受。於乾好清潔工作而言,外貌起不到任何作用。其實,對清潔工外貌做出要求,可能不僅僅是出於感官愉悅,也可能是巧立名目,只為了克扣員工工資,但這同樣是因為資方的強勢,一句話就決定了清潔工的外貌價值幾何。  (原標題:以貌取酬的職場 充斥著歧視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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