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航MH370航班失聯距今已十一天,前方的搜救力量在繼續尋找飛機的蹤跡,後方的家屬在焦急地等待。與此同時,北京市政府在3月8日當天即成立了馬航客機失聯應急服務工作組,為失聯乘客的家屬提供各種服務。
  3月10日,北京律師協會挑選的50名專業律師組成法律咨詢組進駐到家屬入住的酒店,為家屬提供一對一的24小時法律幫助。過去的一周,咨詢組被失聯乘客家屬問到最多的問題是飛機失事或被劫持、劫機之後的理賠法律程序,以及此前馬航為其發放的慰問金性質。
  挑選專業律師
  組成服務團
  3月10日,馬來西亞航班失聯的第三天,北京市律師協會受市司法局委托,嚴格挑選經過培訓的50名專業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團,準備為這些失聯乘客的家屬提供法律援助服務,解答與此次事件有關的法律問題。
  第二天,50名律師被分成五個小組,分赴失聯航班家屬在北京的麗都飯店、春暉園度假村等五個駐地酒店,為家屬提供一對一的24小時法律援助。
  參與馬航失聯航班法律服務的律師,都是執業五年以上的有專業知識和社會責任感的律師。據法律咨詢組的工作人員介紹,這些律師充分利用自己的專業特長,安撫家屬情緒,反映相關訴求,提供法律咨詢。
  3月10日以來,法律咨詢組累計接待家屬咨詢80餘人次。對家屬提出的法律問題,律師耐心解決。
  除此之外,咨詢組還需要將家屬提出的相關訴求搜集起來,向有關部門反映。在咨詢過程中,有的家屬情緒會激動焦慮,律師在此時則充當心理咨詢師,取得了家屬的信任,認真撫慰家屬。
  乘客家屬提問
  集中在三方面
  在等待的同時,失聯乘客家屬就飛機失聯之後有關法律方面的疑問,向北京市律師協會在各個酒店的法律咨詢小組進行咨詢。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張巍介紹,迄今為止,失聯乘客家屬咨詢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
  在失聯客機事件剛發生時,家屬向法律咨詢組咨詢,一旦飛機宣佈失事,下一步的理賠法律程序,誰有權利來領取這些理賠款項的問題。
  馬來西亞總理宣佈飛機有可能被劫持之後,家屬開始詢問,如果出現劫持或劫機,馬航還有責任賠付嗎?這種情況下的賠付和空難發生的賠付是不是一樣?
  針對馬航前段時間發放的31000元的慰問金,家屬想瞭解這是什麼性質的慰問金,今後這些錢在理賠款中是否扣除,他們拿了錢之後是否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家屬所咨詢的問題,法律咨詢組都給予了回答。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張巍表示,關於劫機和劫持引起的法律後果還要看劫持者是否為機組人員,若是機組人員,馬航擔負責任更大。若不是,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31000元的安慰金性質就是安慰金,不包含在後續的賠償金中。
  關註
  乘客若受傷害 家屬可在三地起訴
  “主要還是咨詢關於賠償問題的多一些,我們也會簡單地解答。”北京律師協會在馬航發生失聯事件後,挑選律師成立了法律咨詢組。咨詢組的工作人員回憶,家屬咨詢關於賠償問題,主要問及賠償主體,誰來賠,向誰賠以及在哪裡賠付,賠付數額,錢怎麼分這幾個問題。
  “我們簡單地解答,讓家屬得到心理上的安慰,不會向更深的層面引導,因為本身家屬的情緒問題是最主要的,我們最關註的還是家屬的情緒問題。”一位參與家屬法律咨詢組的律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
  飛機失事或者被劫機,乘客可能死亡或身體受到傷害,家屬理賠會有多少金額。許多失聯乘客家屬咨詢到這個問題。馬航失聯乘客家屬法律咨詢組的張巍給出了她的解答。
  張巍表示,中國和馬來西亞都是《蒙特利爾公約》的締約國,馬航事件所引起的後果,《蒙特利爾公約》完全予以適用。“《蒙特利爾公約》里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宣佈失事,出現理賠的情況,賠付有一個最高的額度是十萬特別期權,也叫十萬特別提款權。”張巍稱。
  據瞭解,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
  “十萬特別提款權,兌換成人民幣,大約94.9萬元。”北京市律師協會合同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劉春為失聯乘客的家屬算過這筆賠償金。她強調,《蒙特利爾公約》中規定,須等到事件的結果出來後才能進行賠付。這筆錢只涉及乘客出現死亡或身體受到傷害時的賠付,無論家屬起訴與否,馬航都應該賠付這筆錢。此外,這筆錢並不包含其他賠償。
  “我們瞭解到,目前看來,案件管轄地有三個,一是馬航主要的營業所在地吉隆坡,二是北京法院,三是航空器的發動機生產國。”張巍也告知家屬,目前家屬有前述三個起訴地點。
  疑問
  馬航是否已無權回答家屬問題?
  在早前的家屬溝通會上,馬航方面曾表示,現在情況已經涉及了刑事調查,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定,馬航已無權回答任何的相關問題,所有MH370航班的信息,全部由政府向公眾和媒體發佈。
  馬航方面在解釋時提到,現在情況已經涉及了刑事調查,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定,馬航已無權回答任何的相關問題。對於信息發佈的變化,馬來西亞方面也給出了明確的解釋稱,此舉是為避免過多人發言,引起國內外媒體及失聯乘客家屬的混淆。
  有失聯乘客家屬對馬航聲稱的根據《國際法》規定,不再對家屬發表關於失聯航班的調查情況表達了質疑。
  對此,張巍表示,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對此事沒有這樣詳細的規定。家屬應當完全有權利隨時隨地向馬來西亞航空公司進行瞭解關於客機失事的相關情況,這是家屬所擁有的權利。馬來西亞航空公司也有義務隨時隨地向中國政府、向失聯乘客家屬來進行告知,失聯的飛機處於一種什麼狀態。“這是馬航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
  本組文/本報記者 羅京運 實習記者 趙吉翔
  製圖/潘璠
  乘客家屬最關註的3個法律問題
  1 失聯客機事件剛發生時
  一旦飛機宣佈失事,下一步理賠的法律程序,誰有權利來領取這些理賠款項?
  2 馬航發放31000元慰問金時
  這是什麼性質的慰問金,今後這些錢在理賠款中是否扣除,領了錢之後是否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3 馬來西亞總理宣佈飛機有可能被劫持之後
  如果出現劫持或劫機,馬航還有責任賠付嗎?這種情況下的賠付和空難發生的賠付是不是一樣?  (原標題:失聯者家屬最關註三大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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